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超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07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11民初441号
案号
(2020)湘0111执25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谢超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陈益军返还借款本金18 000元;二、驳回原告陈益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75元,由原告陈益军负担197元,被告谢超夫负担17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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