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金利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19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423民初739号 |
案号 |
(2020)粤1423执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金利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支付勘察费用共计32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3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二、驳回原告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140元(原告已预交,超出其负担部分由本院退回),由原告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负担110元,被告广东金利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0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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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妙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423351950948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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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丰顺县汤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