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广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826********3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22刑初103号 |
案号 |
(2020)冀1022执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周广辉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