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31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3民特105号 |
案号 |
(2020)冀0923执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000元,并按照月息1.2%支付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河北百力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王华丽与河北百力包装有限公司、王奔于2020年2月24日经东光县人民法院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