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29********15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30民初156号 |
案号 |
(2020)冀0930执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沧州大洋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2020年6月5日分两次偿还原告河北轩业天邦管道知道有限公司借款,每次偿还金额均为90000元;若被告沧州大洋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未履行义务,原告河北天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孙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390元,保全费1680元,合计4070元,由原告河北轩业天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