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29********15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30民初156号
案号
(2020)冀0930执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沧州大洋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2020年6月5日分两次偿还原告河北轩业天邦管道知道有限公司借款,每次偿还金额均为90000元;若被告沧州大洋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未履行义务,原告河北天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孙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390元,保全费1680元,合计4070元,由原告河北轩业天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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