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34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02民初3880号
案号
(2017)鄂0302执20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十堰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高淑芳、封磊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偿费28076.4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按本金14038.2元自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计算,至高淑芳、封磊起诉之日2016年9月13日止;二、驳回原告高淑芳、封磊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应付款项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7-11-07
发布时间
2018-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学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753401765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十堰市澳门街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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