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棣县兴业油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4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3民初791号 |
案号 |
(2020)鲁1623执6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王洪雨、张炳娥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无棣支行借款本金600000元及截至2019年1月8日止的利息11183.25元,案件受理费9912元减半收取4956元,由被告王洪雨、张炳娥、无棣荣达棉业有限公司、无棣国泰棉业有限公司、无棣县兴业油棉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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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佃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3783463713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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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无棣县埕口镇黄瓜岭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