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祥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25********0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5刑初62号
案号
(2020)冀1025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孟祥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起至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次日一次性缴纳)。二、追缴被告人孟祥伟诈骗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2000元,返还被诈骗的被害人;追缴被告人孟祥伟职务侵占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3943.16元,返还河北华能中天化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