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0********3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83民初1389号 |
案号 |
(2020)冀0983执1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尹建国偿还原告王振强借款120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息6%的利率计算)。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到期将款交(汇)至黄骅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0408011209300062843。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0元、保全费1120元,由被告尹建国承担(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