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海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8********7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38民初1699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海滨自2018年12月起每个月月底还原告梁奎利息1600元(其中800元为借款本金4万元的当月的利息,剩余800元为偿还以前拖欠的利息),至2019年8月31日还清拖欠的利息,自2019年9月起每月月底还当月利息8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4万元及当月利息。二、在上述还款期间,如被告高海滨出现一次逾期付息,原告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三、双方无其他任何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