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云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5********5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24民初1737号 |
案号 |
(2020)冀0424执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袁云坡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和志冰借款本金60408.89元、2018年1月22日前的利息21891.81元及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元,由被告袁云坡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