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漆振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28********36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927刑初114号
案号
(2020)冀0927执恢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皮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人漆振林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 年5月16日起至 2018年9月15日止)二、被告漆振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再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书清各项损失共计121831.2元。(已经扣除被告漆振林已经给付的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皮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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