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02********2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7刑初2号 |
案号 |
(2020)冀0427执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杨磊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5000.48元责令退赔;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5000.48元责令退赔。(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杨磊的刑期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罚金、违法所得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足额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