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晨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129********33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3刑初84号 |
案号 |
(2020)冀0423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人吕晨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2、责令被告人吕晨山将集资的款项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名单和数额见附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