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晨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129********33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423刑初84号
案号
(2020)冀0423执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人吕晨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2、责令被告人吕晨山将集资的款项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名单和数额见附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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