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6********1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303民初879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杨旭东借款本金2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该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9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黄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1-03
发布时间
2020-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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