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6********1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303民初879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杨旭东借款本金2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该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9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黄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