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武当太极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6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丹江口民初字第02209号判决书 |
案号 |
(2016)鄂0381执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武当太极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280.84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5年9月11日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227元,由原告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负担8567元,被告湖北武当太极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76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11-04 |
发布时间 |
2017-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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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青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667658628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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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当山特区玉虚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