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龙晖玻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1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322民初5013号 |
案号 |
(2019)粤1322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庄燕星、庄娘勇、惠州市龙晖玻璃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欠款本金5600000元及利息2000000元。二、以上共计7600000元。若被告庄燕星、庄娘勇、惠州市龙晖玻璃有限公司逾期未归还,则本金5600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受理费用25500元,由原告苏月后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庄燕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博罗县石湾镇黄西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