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4********48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322民初4469号 |
案号 |
(2017)粤1322执2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志确认欠原告李伟常借款本金98万元,被告李志、博罗光辉高新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定于在本调解书生效第四天支付8万元,之后每月支付5万元直至付清之日,利息从2017年11月份起按年利率24%计付。二、如被告有一期违约,原告可就被告未支付总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息从2015年9月12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付清为止。被告三负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703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12-25 |
发布时间 |
2018-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