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81********21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11民初5057号 |
案号 |
(2020)湘0111执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郑玉生与被告高庭、高敏确认截止至2018年9月29日,被告高庭尚欠原告郑玉生借款本金166 680元,利息从2017年1月开始计算至2019年10月,以月利率2%的标准,按33个月计算,利息为110 008.8元,本金及利息共计276 688.8元由被告高庭、高敏共同于2019年10月底前付清;二、本案诉讼费4 664元,因调解减半收取2 332元,由被告高庭负担,在借款到期后,同本息一并支付给原告郑玉生;三、被告高敏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四、原告郑玉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