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02********37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103民初269号
案号
(2020)湘0103执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凌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希偿还借款本金7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 550元,财产保全费720元,合计2 270元,由被告凌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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