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祥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5********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24民初68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曾祥润、李润秀欠原告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0元及截止2018年1月9日结欠的利息147214.17元,合计747214.17元,限被告曾祥润、李润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二、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被告曾祥润、李润秀对借款本金600000元按月利率13.5‰向原告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罚息利息,并按罚息月利率13.5‰计付复利,利随本清;三、原告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600000元的最高额抵押范围内对被告曾祥润、李润秀位于上犹县东山镇沿河村(上房字第01a0004386号)房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11272.14元(原告已缴纳),减半收取5636.07元,由被告曾祥润、李润秀承担,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