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覃双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4********03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22刑初189号 |
案号 |
(2020)赣0722执8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覃双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覃双建的刑期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二、被告人罗寿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罗寿昌的刑期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三、被告人谭比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谭比料的刑期自2018年5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四、继续追缴被告人覃双建、罗寿昌、谭比料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917元,发还被害人李艳芳;五、对扣押的作案工具镊子肆把、刀片叁片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