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2********1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81民初1027号
案号
(2020)赣0781执1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刘斌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邓运清归还借款58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1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18元,保全费4120元,合计14938元,由被告刘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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