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1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1027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1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斌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邓运清归还借款58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1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18元,保全费4120元,合计14938元,由被告刘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