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军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13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3民初41号 |
案号 |
(2020)赣0923执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小云欠原告姚利平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4300元、住宿费700元,合计25000元(利息按月息2分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止);被告罗小云自愿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5000元,剩余本金20000元被告罗小云自愿于之后的每个月底支付4000元,直至付清为止。若被告罗小云逾期未还款,则罗小云自愿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付清为止的利息,原告亦可申请执行剩余欠款及利息;二、被告谢军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18元,减半收取为159元,被告罗小云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