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应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4********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4民初237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何应发、何善浩、钟帮华欠原告李昌文借款本金26000元以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欠的借款利息12920元,被告何应发、何善浩、钟帮华承诺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结欠的利息12920元,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6000元,并支付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随本付清;二、案件受理费781.5元减半收取390.75元,被告何应发、何善浩、钟帮华自愿承担,并于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