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尔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2********6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926民初760号 |
案号 |
(2020)赣0926执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艾拥军要求被告谢尔华、易美英归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被告谢尔华已归还本金20000元,原告对此表示认可;剩余借款80000元,被告谢尔华同意在2018年1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在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在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30000元;原告艾拥军同意放弃要求被告谢尔华承担借款利息及要被告易美英承担还款的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