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224********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82民初1393号 |
案号 |
(2020)赣0982执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857.16元,并以60857.1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梁杰要求原告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退还其款项19142.84元并承担逾期还款利息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377元,减半收取1188.5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39元(已经系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1070元,共计2397.50元,由原告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负担475.50元,被告梁杰负担1922元(与上述款项同期支付,扣除已预交的139元,还应支付17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