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志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5********8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4民初303号
案号
(2020)赣0724执2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钟志豪欠原告黄中芳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二、被告钟志豪承诺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原告黄中芳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的利息12000元,本息合计212000元;三、如被告钟志豪按期履行上述第二条约定的义务,则原告黄中芳自愿放弃2019年3月1日后的利息;如未按期履行,则2019年3月1日后的利息继续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付至清偿之日止,息随本清。案件受理费4480元,减半收取计2240元,被告钟志豪自愿承担并承诺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2-26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