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承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1********6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2刑初70号 |
案号 |
(2020)赣0722执9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承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梁承兵的刑期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二、继续追缴被告人梁承兵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7300元,发还给被害人陈晓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