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24民初1088号
案号
(2020)赣0124执6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汪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78891.53元和截至2018年12月20日的借款利息人民币2201.01元及后续借款利息(后续借款利息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自2018年12月21日计算至78891.53元借款本金完全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28元,由被告汪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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