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4********0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1023民初442号 |
案号 |
(2020)赣1023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桂斌、饶国兰于2017年8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抚州市南丰县宏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元;于2018年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于2018年1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于2019年1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20000元;二、被告南丰县太源乡塅背采石场采石场对被告桂斌、饶国兰上述2019年1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2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