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国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1********1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982民初997号
案号
(2020)赣0982执4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陈国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陈文平本金1900000元,并自2015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还清全部借款时止。被告陈文坚对上述欠款及利息负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陈文平对江西缘壹置业有限公司、江西赣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64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7640元,由被告陈国军、陈文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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