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3********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03民初766号 |
案号 |
(2020)赣0803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李杰偿付原告吉安速捷物流有限公司货款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从2016年3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2、被告李杰偿付原告吉安速捷物流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滞纳金3516元;3、被告李杰偿付原告吉安速捷物流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5000元;4、以上给付款项,限被告李杰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6元,由被告李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