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长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775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新茂、董长虹尚欠原告宁都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其利息216000元(从2015年12月3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2018年12月2日的利息),两被告自愿于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两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自愿从2018年12月3日起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1080元,减半收取计5540元,两被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