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过满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2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0民初3982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过满生欠原告廖子能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4月6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已支付的260000元利息在核算时予以扣除),被告自愿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原告表示同意。二、被告过满生欠原告廖子能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8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已支付的18000元利息在核算时予以扣除),被告自愿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原告表示同意。三、被告过满生欠原告廖子能借款本金256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10日至2018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2018年4月11日的利息以256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已支付的3000元利息在核算时予以扣除),被告自愿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原告表示同意。四、原告自愿放弃对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计14600元,由被告过满生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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