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梅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3********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3民初92号 |
案号 |
(2020)赣0123执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黄梅英、安义县林立纱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龚慧借款276029.6元整及利息(其中一笔以5万元为基数,利息从2018年4月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另一笔以10万元为基数,利息从2018年7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被告黄梅英、安义县林立纱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前还清借款及利息,如到期未还,原告龚慧可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311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黄梅英、安义县林立纱业有限公司负担,于上述款项给付时间一并给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