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35********2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5民初2137号 |
案号 |
(2020)赣0735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赖德荣与被告陈婷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二、被告陈婷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赖德荣拖欠的店面租金142533元;三、被告陈婷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搬离租赁店铺内存放的物品;四、驳回原告赖德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8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婷负担3150元,原告赖德荣负担2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