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莉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22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7民初1244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吴文权、赖莉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廖家骕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7元,由被告吴文权、赖莉贞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