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4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81民初1254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1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与被告赖桂林、刘麦签订的《中行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还款计划》;二、被告赖桂林、刘麦应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归还欠款本金125598.0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双方约定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但之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 三、上述应付款限被告赖桂林、刘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付清;四、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56元,由被告赖桂林、刘麦承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限被告赖桂林、刘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