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龙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4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1刑初114号
案号
(2020)赣0731执9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徐龙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赖金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个月内缴纳。)三、被告人华叙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9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四、责令被告人徐龙峰、赖金福退赔被害人刘称祥经济损失249100元;责令被告人徐龙峰、华叙荣退赔被害人刘称祥经济损失9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于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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