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德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31********1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1129民初850号 |
案号 |
(2020)赣1129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修林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689.55元(利息计算截止至2018年5月2日止)。对后续利息按原、被告双方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李德光、陈修亮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案受理费567元,减半收取284元,由被告陈修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