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华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2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7民初64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恢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赖华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购房款计人民币380000元给原告廖有诚,并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给原告,利随本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00元,由被告赖华添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