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802********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02民初2062号 |
案号 |
(2020)赣0802执恢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毅、刘秀英、王松欠原告王禄秀借款本金3650000元以及利息270000元,共计3920000元,定于2018年9月8日前还清;二、如果被告王毅、刘秀英、王松未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则以借款本金3650000元以及利息270000元,3920000元,定于2018年6月1日开始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8160元,关闭收取190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080元,由被告王毅、刘秀英、王松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