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斌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1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81民初2117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斌沅同意归还原告谢远跃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48000元(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8年5月27日的利息),合计248000元。二、原告谢远跃同意被告谢斌沅分期归还上述款项: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利息124000元,剩余借款本息12400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付清。三、如被告谢斌沅按照上述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原告谢远跃同意放弃2018年5月28日之后的利息,如被告谢斌沅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归还原告借款本息,被告应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同时自被告逾期还款之日起视为全部未还款项提前到期,原告可自被告逾期还款之日起对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2510元,保全费1820元,合计4330元,由被告谢斌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