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81民初585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波同意于2018年8月30日前归还原告杨林海、郭久平、林萍借款本金850000元;二、若被告刘波按上述第一条约定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则原告杨林海、郭久平、林萍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8975元(原告预缴案件受理费17950元,减半收取8975元);三、若被告刘波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则被告刘波应于2018年9月5日前归还原告杨林海、郭久平、林萍借款本金9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被告刘波还应当支付给原告杨林海、郭久平、林萍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8975元。四、被告刘勇、赖声强同意对被告刘波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勇、赖声强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波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7 |
发布时间 |
2020-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