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美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24********0614
执行依据文号
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赣1126执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弋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省星虹燃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众雄(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25万元,被告江西省星虹燃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于2018年4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本金及利息(自2016年11月1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诉讼保全担保保费18 000元,律师代理费60 000元由被告江西省星虹燃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调解生效后即付清;三、被告戴美贵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众雄(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其他部分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弋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5-07
发布时间
2018-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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