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圣思达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6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1民初9817号
案号
(2020)津0111执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市圣思达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津通有限公司加工费220000元、违约金(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7元,全部由被告天津市圣思达电子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蔡素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76760458X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区重庆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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