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5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21民初1463号
案号
(2020)鄂0304执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欠原告易军书借款150000元及利息15000元,由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前偿付36168.09元(以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在湖北双欧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货款36168.09元偿付),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于2018年12月31日前再偿付50000元,剩余借款78831.91元,由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于2019年5月1日前付清;若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未按上述协议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易军书有权就尚欠的全部款额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支付利息(以未付借款为本金,自2018年8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止)。二、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保全费1600元,共计3250元,由被告十堰翔帆压铸有限公司、孙永成、莫德芝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永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4795947870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郧县茶店镇二道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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