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6********8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22刑初740号 |
案号 |
(2020)粤1322执2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徐建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徐建平的铃木牌摩托车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给被害人王小辉;扣押的六角螺丝刀一个、剪刀一把、十字螺丝刀一把、诺基亚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法处理。三、被害人陈亮被盗的一辆女装摩托车,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给被害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