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02********0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781民初360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粤0781执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91204600383】。一、被告何军欠原告台山市坚隆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518852.5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4992元,定于2019年10月17日前支付货款10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货款418852.5元。二、若被告何军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518852.5元,则原告台山市坚隆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放弃追究逾期付款违约金;若被告何军有任何一期货款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则原告台山市坚隆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可以立即要求被告何军支付余下所欠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4992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4992元。三、案件受理费5869.2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520元,合共10389.22元,由被告何军负担;被告何军于2019年11月30日前返还诉讼费10389.22元给原告台山市坚隆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台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2-12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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